一、查询住房租赁企业备案资质等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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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,都应选择与经营规范、市场口碑好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合作。要核实企业的营业执照、房屋租赁企业是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、住宅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在各城区、开发区登记备案等情況,企业是否存在高风险的经营模式,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,判断企业经营状况,提高住房租赁风险防范意识。
二、查验房源信息和状况
租房时,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(或房产证)信息,避免租赁无合法权属证明的住房,此类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,也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,会对后续办理居住证、随迁子女入学、提取公积金等公共服务造成影响。对于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受委托的出租房源,承租方要主动要求查看房屋业主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,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期限、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。
三、掌握周边同类房屋租金情況
对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有所了解,对企业“高进低出”(如包租价3000元/月,出租价2500元/月)、“长收短付”(企业对出租方季付,要求承租方半年付)一定要警惕,避免企业“爆仓跑路”,利益受损。
出租方将住房委托给企业经营时,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,要提高警惕,不要被过高租金所迷惑;承租方租赁住房时,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。各住房租赁企业和有关平台应承担起社会责任,对存在高风险行为(高进低出、长收短付、虚假房源等)的企业应拒绝合作或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況。
四、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时长
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,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条款,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,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。要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有大幅优惠的宣传,切勿配合住房租赁企业利用“房租支付周期差”积累大量资金,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。
五、支付租金保留凭证
承租方支付租金和押金时,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(出租方为企业)、个人账户(出租方为个人)支付款项。当出租方为企业时,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、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(包括支付宝、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)。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,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。
六、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
签署合同前,务必认真阅读、充分理解合同内容,出租方做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,对违约责任、押金退还等约定要清晰,切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。同时可对“高进低出、长收短付” 等风险经营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约定。
七、拒绝非正常高佣金的诱惑
从业人员要恪守执业准则,对提供非正常高佣金委托收房、租房的住房租赁企业要格外提高警惕。
八、相互监督
在合同约定期内,出租方和承租方要与签约的租赁企业保持联系,密切关注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状况,一旦发现企业有涉及虛假宣传、合同诈骗、“高收低出”“长收短付”等不良行为,及时向租赁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、公安部门、租赁企业属地政府进行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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